抓早抓小 防微杜漸
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指出,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馬上治,發現問題就及時處理,不能養癰遺患。一些領導干部在腐敗泥坑中越陷越深,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其身上出現的一些違紀違法的小錯,黨組織提醒不夠,批評教育不力,甚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網開一面,法外施恩,最后導致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反腐敗形勢作出科學論斷,指出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201 3年初,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紀委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對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
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治標力度,進一步轉變職能,聚焦反腐敗主業,本著對黨的事業負責、對干部負責的態度,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抓早抓小”要求推進反腐敗斗爭“關口前置”,既是告誡廣大黨員干部應吸取教訓,時時“自律”,自覺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也是警醒、關愛廣大黨員干部,“防止小錯釀大禍”。事實上,“抓早抓小”的相關措施在過
去一年已有新的體現。黨中央推出一系列詳細措施規范黨政機關和干部行為,從中央八項規定到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和遏制各種節日消極腐敗現象的規定,從加強巡視工作、規范公務用車和接待標準,到整治會所中的腐敗和黨員干部喪葬新規,用制度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框架。
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干部的監督,是對干部的愛護,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論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執行情況、開展巡視工作、還是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根本目的都不在于單純懲處那些有問題的干部,而是要通過“懲”達到“治”,使我們黨的肌體更加健康。正如王岐山同志所指出的,一個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對黨的事業造成的損害遠遠大于他本人被查處所付出的代價。對領導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當頭棒喝、敲響警鐘,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這其實是“嚴管厚愛”,既體現對干部的關心愛護,也有利于從源頭上防治腐敗,變事后懲處為事前預防。因此,一方面,對那些已經嚴重違紀違法的腐敗分子,要懲處已然,果斷剎風整紀;另一方面,對干部的一般性問題要早打招呼,防患未然,及時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弊ピ缱バ?,防微杜漸,應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增強宗旨意識,使領導干部“不想腐”;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建設,強化監督,嚴肅紀律,使領導干部“不能腐”;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使領導干部“不敢腐”。只有不斷固化防微杜漸的成果,讓每一個干部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才能最終使每一個干部自覺做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
(作者:中央紀委辦公廳 曹亞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