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制定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十項規定
中共江蘇省委近日制定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十項規定,從改進調查研究、解決民生難題、精簡會議文件、簡化接待工作、改進新聞報道、堅持廉潔從政等方面,對省領導同志進一步改進作風作出了具體規定。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帶頭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省委結合江蘇實際,在多年來堅持不懈抓作風建設的基礎上,制定了新的十項規定。
省委常委會表示,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項規定”,是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向全國人民作出的莊重承諾。省委制定十項規定,就是要堅決與中央保持一致,從嚴從緊把中央對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要求落到實處。省領導同志要從自身做起,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為全省各級干部當好表率。要把貫徹執行中央和我省有關規定的情況,列入省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納入省領導同志述職報告之中,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在持之以恒抓落實上下功夫,加強督促檢查,堅決防止前緊后松、虎頭蛇尾,務求取得實效,以優良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真正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擁護。
十項規定:
1 省領導同志要切實改進調查研究,每年到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兩個月,要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全面深入地了解基層一線的實情、檢查決策政策的實效、探討推動科學發展的實招。
2 要著力解決民生難題,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制度,健全“三解三促”長效機制,每年安排5-7天開展駐點調研,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多辦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
3 要大力精簡會議活動,嚴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提倡開短會、講短話,未經省委、省政府批準,不在省轄市任職的省領導同志一律不出席各地各部門主辦的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及各類論壇等。
4 要大幅減少文件簡報,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5 要嚴格規范出訪活動,按照中央規定實行量化管理,嚴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員。
6 要著力簡化接待工作,到基層考察調研堅持輕車簡從,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封路,不用警車帶路,不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擾民。
7 要簡化改進新聞報道,省領導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8 要從嚴控制文稿發表,除省委統一安排外,省領導同志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9 要帶頭厲行節約,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規定,會議活動現場布置要儉樸,工作會議一律不擺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就餐不上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住宿一律安排在定點接待賓館。
10 要始終堅持廉潔從政,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堅持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嚴格教育、從嚴要求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加強道德修養,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